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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0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bet36娱乐场 字号:[ ]


各区市质监站,各有关单位:

目前工程正逐步进入冬期施工阶段,为加强在建工程冬期施工质量管理,落实冬期施工各项措施,确保冬期施工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2011)规定: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日稳定低于5℃,即进入冬期施工。据我市往年气象资料,一般自12月10日起进入冬期施工阶段。出现突遇寒流侵袭气温骤降至0℃以下时,各有关单位应按冬期施工相关要求对工程采取应急防护措施,防止负温产生受冻。

二、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冬期施工质量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严格关键岗位人员上岗资格和到岗履职,强化岗位责任和目标责任落实。施工单位均应编制冬期施工专项方案,专项方案应经建设、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对冬期施工易发质量问题,制定相应的技术管理措施并抓好落实,要开展质量隐患排查活动,建立相应的隐患排查、整改台帐及质量上报制度。

三、对防水、保温、地面工程,外墙饰面板(砖)采用湿贴法作业,装饰装修的油漆、刷浆、裱糊、玻璃工程,原则上不应进行冬期施工。因工程特殊,确需冬期施工的,施工单位要对冬期施工各种不利因素进行充分论证,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措施经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并报建设、监理单位审批。

四、加强冬期施工过程质量管理,严格对基坑开挖和回填、桩基施工、混凝土施工和砌体砌筑、钢结构安装焊接、钢筋制作加工以及混凝土配制、拌合、运输、浇筑、养护等关键部位、重点工序、主要环节的冬施质量保证措施进行检查,严防因低温施工措施不当引发工程质量问题。

五、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要加强对配合比和外加剂性能的检查,必须制定冬期混凝土(砂浆)生产和质量保证措施,并在进入冬期施工前将该措施交送至购货单位,使其成为预拌混凝土(砂浆)使用单位冬期施工方案的一个组成部分。要加强与使用单位的沟通,及时了解浇筑和养护质量状况,及时协商并解决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好混凝土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和回访工作。

六、各区市质监站要加强对本区域内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加大对冬期施工违规行为的监督、查处力度,凡未制定冬期施工专项方案的工程,一律不得进行冬期施工;对组织不力、防冻措施不到位、现场存在质量隐患的工程,必须责令暂停施工;对已出现受冻损坏的工程部位要严格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处理,并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记录不良行为,以确保结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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