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全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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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建设局,国家级开发区建设局,南海新区建设局,各招标代理机构: 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招标代理机构从业行为,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按照《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检查的通知》(威住建通字〔2017〕120号)要求,12月11日至12月15日,市住建局组织专家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各招标代理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在我市开展业务的41家招标代理(本地27家:甲级4家、乙级14家、暂定级9家;外地进威14家:12家甲级、2家乙级)的有关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企业的资格条件、内部管理制度、市场行为、人员执业情况、工作质量、档案整理以及主管部门下发通知文件落实情况等,通过听取汇报、现场随机抽查等方式共抽查了代理招标工程107个,下发86份整改通知单,提出156个整改问题和42条合理化建议。 从总体情况来看,各招标代理机构在工作质量和档案管理方面的水平明显提高;市场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从业人员和工程建设类注册人员基本到位,专业素质和执业水平有一定提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通知文件落实不到位 个别招标代理机构对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落实不到位;没有安排专人定期查看主管部门网站是否有新的文件下发;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自查报告。 (二)政策规定落实不到位 1.工程前期手续不齐全,就进入招投标程序。如:荣成市科技创业园企业办公楼(J栋)、职工宿舍楼(G栋)、停车楼及室外附属等工程。 2.投标企业资质要求不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如:荣成市高端产业园排水改造工程。 3.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不足20天。如:临港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高低压配电工程。 4.未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十五日内向主管部门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如:威海市中心医院科研楼建设等工程。 (三)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 1.招标文件未使用标准文本;招标公告里告知潜在投标人查看相关文件的路径存在错误;招标文件中答疑和澄清的方式前后不一致。如:临港区创业中心监理等工程。 2.招标文件中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里未设置商务标和技术标初步评审的内容。如:荣成市石岛管理区龙湖西路路面硬化施工等工程。 3.招标文件里设置评分标准的下浮系数和权重比例等有关事项表述错误。如:环翠区学校校舍维修工程及长征小学校舍维修等工程。 4.招标文件里对技术标暗标的要求存在前后矛盾。如:威海市第七中学2#教学实验楼信息化系统等工程。 (四)开评标流程不规范 1.在评标过程缺少资格评审表、符合性评审表或响应性评审表等内容。如:威海市高区第三小学工程施工等工程。 2.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没有经过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如:乳山国际大酒店客房楼扩建工程施工等工程。 3.评标的相关文件签字环节存在少签、漏签等现象。如:文登海洋站施工等工程。 4.未使用电子辅助评标系统。如:荣成市核应急指挥中心室内装修施工等工程。 5.工程类似业绩未在开标现场向所有投标人公示。如:威海东部滨海新城支路八、三横路、七号路南延绿化景观等工程。 (五)档案资料不规范 1.档案资料存在顺序混乱、存档资料不清晰的现象。如:荣成市第十五中学综合楼等工程。 2.存档的招投标合同未经主管部门备案。如:威海市环翠区政府浴池维修等工程。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全面梳理、落实到位。各招标代理机构要高度重视,针对反馈意见抓紧落实,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将整改报告及时报送到工程所在地的招投标主管部门。在下一步工作中,要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加大相关投入,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市住建局出台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招投标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尤其是开展职业道德、执业行为方面的规范化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二是加强管理,监督到位。各区市招投标主管部门要认真核实各招标代理机构的整改情况,对落实不到位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严肃处理,计入不良行为记录;情节严重的,应给予暂停招标资格,建议省住房建设厅给予降低或吊销资质等处罚,并于12月底前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在今后的管理工作中,应加强招投标过程重要环节的备案管理,加大在本辖区内开展业务招标代理机构的抽查频率和力度,建立标后评估和日常抽查的长效机制。 bet36娱乐场 2017年1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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